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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对开展2023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第一批(2023年6月份授位批次):2023年3月15日之前完成
  第二批(2023年8月份授位批次):2023年5月15日之前完成
  第三批(2023年12月份授位批次):2023年9月15日之前完成
  2.组织形式
  学位论文预答辩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成立专家组,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可以采用线下、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之一进行。线下进行的预答辩全过程由秘书进行录像或录音进行存档,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的预答辩全过程由秘书进行录屏存档(推荐使用 EV 录课软件)。
  3.专家组成员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7名专家(要求为博导或正高职称,其中博导至少5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专家(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硕导至少3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4.申请与审批
  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时间、地点及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预答辩工作。
  5.答辩程序
  学位论文预答辩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答辩和专家组评议。
  (1)研究生PPT汇报学位论文整体进展和学术成果情况,具体包含以下六部分: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二、全文研究技术路线
  三、逐章汇报实验方案与研究结果
  四、全文结论与创新点
  五、在读期间所获科研成果
  六、致谢
  (2)专家组评审要求
  评审专家聚焦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与章节题目合理性、论文框架设计科学性、研究工作量饱满程度与其实验结果准确性、创新点、在读期间所获阶段性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修改及完善意见,并做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决议。
  6.结果使用
  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毕业答辩,进入答辩资格审核。不通过者,须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至少3个月后重新申请下一次学位论文预答辩。
  7.系统提交审核
  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者,在2日内将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提交到学校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次由导师、学科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审核,完成系统中存档。

  附件1 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doc

  附件2 XX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报表.xls


   


来源: 研究生学院 添加时间: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