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推荐“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大连市社会组织工作人才支撑,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促进大连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民政局拟组建“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并开展专家征集工作。现就做好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是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专家机构,由市民政局领导,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管理。主要职能是:参与拟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登记管理、培育扶持、服务交流等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开展社会组织相关的课题调研,提出建议和方案,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参与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社会组织评估、社会组织扶持资金评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评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评审、项目绩效评估等相关工作,出具专业意见和结论;支持和参与社会组织开展的活动,积极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供理论和专业支撑;开展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等研究与评审;市民政局委托的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建设的事宜。
  二、推荐条件
  1.从事社会工作专业及其管理、研究,在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有较为突出业绩,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或从业人员。
  2.政治立场坚定,社会公信力高,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职业与学术操守良好,办事公道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3.热爱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事业,熟悉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具备评审所需要的相关专业能力。
  4.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认证,在其工作领域从业满3年以上。
  5.具备从事相关工作、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与心理条件,能够胜任并愿意为社会组织工作提供相关的专业服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推荐条件,申请人填写《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基层单位(部门)。
  2.基层单位审查推荐。各基层单位(部门)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出具单位(部门)推荐意见(模板见附件2,需党政负责人联签,加盖单位党组织和行政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各单位的推荐名额不多于5人,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兼任管理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基层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3.学校资格复审和遴选。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各单位(部门)推荐信息并进行申请人资格复审和遴选,报送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同时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统一出具推荐人选近十年的党风廉政情况说明材料。
  4.推荐至大连市民政局。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推荐至大连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核,经研究并公示后,完成聘任手续并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5年,可续聘。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于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科(综合楼A8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OA系统邮箱。
报送材料清单:
  1.《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1份。
  2.《申请表》纸质版(正反面单页打印,2份)及电子版,申请人在“本人意见”处签字即可,推荐单位意见无需填写。
  3.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张纸上)、职称、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各2份(无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4.《申请表》同版一寸照片2张(纸质版)。
  联系人:李红梅
  联系电话:86323640
附件1:大连市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模板).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6月19日

  
文字/李红梅
编辑/张珂嘉
审核/张珂嘉、唐晓宇、牟光庆

来源: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添加时间: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