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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把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转发给教职工和师生,积极动员、认真组织,于2022年11月24日-12月31日前完成问卷答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司炳昺

  联系方式:86323321  15242522830

 

  附件1: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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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部

                                     2022年11月24日





来源: 宣传部 添加时间: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