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包括34项一般项目、18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办法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并提供支撑材料。
2.学校组建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专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提出验收意见。学校依据专家组意见对验收结果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本次验收采取线上评审,请务必于2025年2月25日前以负责人账号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至项目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3系统操作手册);以学院为单位提交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纸质版1份(附件4,需签字盖章)至教学研究科(综B402)。
联系人:教学研究科 李曼;联系电话:86323595
附件.zip
文字/李曼
编辑/房竣
审核/房竣、杨婉、张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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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房竣、杨婉、张健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