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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徐宇佳等9名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告

  徐宇佳等9名同学(详见附件)休学期满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大连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工大校发〔2022〕282号)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经2023年6月28日校长办公会审议,拟对徐宇佳等9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
  因上述学生均已离校且难以取得联系,无法将退学处理的决定送达学生本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第五十五条,以及《大连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工大校发〔2022〕282号)第三十七条,现以学校网站公告形式送达。
  公告时间:2023年9月19日-10月18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如学生本人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主动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附件:公告退学学生名单.xlsx
  联系方式:0411-86322938, jwk@dlpu.edu.cn
  
文字/张伟钦
编辑/张伟钦
审核/张伟钦、杨菲、张健东

来源: 教务处 添加时间: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