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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申报2023年大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科研团队(专业)及教师:
  为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引领示范作用,2023年大连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项目拟增设三个指南方向:“一站式城市科创街区--‘大连硅巷’的建设思路与对策建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研究”和“大连市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链和创新链布局方向研究”。现予以发布,请相关教师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做好申报。
  一、研究方向
  (一)一站式城市科创街区--“大连硅巷”的建设思路与对策建议
  以大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调研城市科创街区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分析建设基础与存在的问题,明晰街区发展目标,规划重点科创场景。聚焦高新技术、创新人才、金融资本、创意文化等科创要素,全面准确把握和理解“硅巷”紧贴城市原有肌理、存量空间改造利用、无固定边界融合创新的内涵与意义,拟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凝练大连科创历史文化特色,优化街区学习生活资源供给,提出一站式城市科创街区--“大连硅巷”的建设思路与对策建议。
主要研究内容:
  1.大连市城市科创街区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2.国内外先进地区“城市硅巷”建设的经验借鉴;
主要研究目标:
  提出大连市一站式科创街区“大连硅巷”的建设思路与对策建议。
  (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研究
  围绕如何发挥政策引领和导向作用,发挥企业担纲领衔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出题者”、技术创新的“组织者”和创新成果“阅卷人”,调研我市科技企业发展现状,分析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技术创新需求及面临的难题,建立和完善科技企业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和支持措施,推动创新要素高效配置,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创新生态环境,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
  主要研究内容:
  1.大连市科技企业的发展现状与问题分析;
  2.国内外先进地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政策措施的经验借鉴。
  主要研究目标:
  提出大连市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措施与对策建议。
  (三)大连市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链和创新链布局方向研究
  对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现状和产业链进行分析,全面梳理大连市高校院所在航空航天及无人机领域的科技创新基础和产学研合作情况,重点骨干企业情况,在航空航天及无人机领域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在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的科技攻关、平台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引育、国际科技合作和头部企业、高校院所的招商方向,促进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
  主要研究内容:
  1.国内外航空航天及无人机领域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2.大连市高校院所及骨干单位的相关研究领域和研究基础分析;
  3.大连市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链和创新链分布现状和问题分析。
  主要研究目标:
  提出大连市航空航天及无人机产业链和创新链布局方向与对策建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执行期1年。
  (二)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
  (三)对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市级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执行期已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级别的中高级科技管理人员。
  (五)优先支持在连实现成果转化应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六)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七)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得申报。
  (八)不得在线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九)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局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预算按照《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进行编制,并填写预算说明书。
  三、项目考核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要求,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科技创新指标的预期、成果转化指标、代表作、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原则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指标。成果转化指标作为确定项目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和实际操作性。需完成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报告、5000 字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成果应被市委、市政府及市级以上相关决策应用部门采纳,或得到相关批示,或在主要刊物媒体等发表。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均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kjxm.kjj.dl.gov.cn)线上方式申报,填报表单以平台为准,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
  (二)申请人需在管理信息平台中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必要材料,项目申报书在系统中填报,经科技处审核后从系统导出pdf文件打印,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平台);
  2.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等证明材料(非必要材料,能传尽传);
  3.大连市科技项目申报承诺协议(必要材料,签字盖单位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三)系统提交截止时间:10月27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华
  联系电话:86323287
  邮箱:kjc@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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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海华
审核/刘海华、牟俊、秦磊

来源: 科学技术处(科技产业办公室) 添加时间: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