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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八届东北法治论坛”征文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一区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十八届东北法治论坛”拟于10月中旬左右在吉林长春举办,现将论坛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分论题   (一)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分论题
  1.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保障;
  2.东北地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法治保障;
  3.东北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
  4.东北地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保障;
  5.东北地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保障;
  6.东北地区推动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
  7.东北地区平安建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法治保障;
  8.新时代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二、 论文征集   (一)征文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7月5日。
  (二)体例要求
  1.形式。论文应理论联系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实务部门人员投稿,倡导高校与实务部门合作研究,多调研实际问题,可以采取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的形式提交论文。
  2.字数。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10000字。
  3.格式。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 务职称)并附作者详细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邮编、联 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论文关键词3—5个。
  4.体例。论文应用 Word 文本,具体排版格式为:
  (1)标题:宋体三号字居中加粗;
  (2)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22磅,文中小标题用黑体小四号字,序号按“一、 ( 一 )1.(1)”规则排列;
  (3)注释:全部采用脚注(①②③);
  (4)参考文献:楷体小四号字,置于文末;
  (5)页面边距:上边距3.7厘米、下边距3.3厘米、左右边距各2.9厘米。
  (三)论文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对各自提交的论文进行政治把关,坚定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确保论文正确政治方向。
  2.论文内容应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各二级党组织需对作者提交的论文进行保密审核。
  3.作者对提交的论文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原则控制在30%以内,切实保证论文质量。
  4.原则上,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有一篇论文获奖。以往在七大区域法治论坛获奖的论文不能再次提交。若提交论文,视为论文作者同意中国法学会可以公开出版其论文。
  三、 征文评奖   各二级党组织提交的论文经学校审核后,上报给辽宁省法学会。辽宁省法学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我省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并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推荐上报至论坛组委会,由论坛组委会汇总报中国法学会终评。
  四、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7月5日前将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及汇总表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并报送宣传部邮箱(xwzx@dlp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单位+东北法治论坛”字样,论文电子文档以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附件:第十八届东北法治论坛论文汇总表.docx   
文字/崔常琪
编辑/司炳昺
审核/司炳昺、刘海丽、高丽华

来源: 宣传部(新闻中心) 添加时间: 2023年6月6日